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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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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在建设初期建设团队会与发包商签订相关的协议,来保障工程能够有序的完成,但是其中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工程在建筑之后会有一个保质期,但是各省关于保质期多久都不一样,其中湖南省建筑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一)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2、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3、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4、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5、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向建筑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建筑单位出具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书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限和保证责任等。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顶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泄漏,5年3、供热和供冷系统,2个供暖期间.供冷期间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其他项目的担保期限由承包方和承包方承诺。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引起的质量缺陷和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保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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