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只能向医疗机构主张办理丧事费、被人糊口费、精神损害安抚金和死者配头和直系支属所需交通费、和住宿费。对于鉴定为四级...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赤脚医生并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制定本标准。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本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鉴定的分级标准主要是依据2002年发布并开始试行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该规章根据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同后果,将医疗事故分为一级到四级四个大类标准。其中,致病人死亡,重度残疾的是一级医疗事故,致病人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是二级医疗事故,致病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是三级医疗事故,而四级医疗事故是指致病人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属于兜底性的标准规定。各大类标准分为甲、乙、丙等各级,有相应的列举规定。另外,根据这个标准,医疗事故的一级乙等到三级戊等与障碍等级的一级到十级相对应。
二等甲级医疗事故是否构成犯罪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由于无明文规定,因而医疗责任事故致残、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以下观点: 第一种观点诊断,对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不应当另罪名,而应当适用刑法中现成的比较合适的罪名,理由是刑法中含了对严重医疗事故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符合刑法哪一条的规定;就应按哪一条确定罪名和量型幅度。持这种观点的人,对于应适用哪个条文确定医疗事故的罪名,又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按刑法第397条定玩忽职守罪,有的主张刑法第233条定过失人罪,还有的主张按刑法第134条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对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应当比照现有的刑法条文确定一个量刑幅度,至于罪外,则不能适用现有的刑法条文,而应确立一个新的罪名。在刑法修订中,我国学者一致认为应在刑法中增设医疗责任事故罪,认为该罪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责任事故中,严重不负责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伤病患者组织器官严重损伤、丧失劳动力、残废、死亡等严重后果的行为。现在,修订后的刑法采纳了这一建议,设立了医疗责任事故罪,有利于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伤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426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