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符合转让条件,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土地来源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中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符合转让条件,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土地来源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中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又分为出让用于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用于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商必须符合转让条件。(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经审查批准,补交出让金后方可转让;或收回国有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党政机关、公益事业单位划拨土地转让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三)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四)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第39条规定的是房地产可以转让的条件,但转让时,除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外,还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转让才告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后30天内,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转让备案手续。(五)房地产开发商应在完全了解税费的交付情况后约定转让时税费的承担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规费,转让人应该清楚自己应该依法缴纳的税费,以免因不具备相关知识而负担额外费用甚至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符合转让条件,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土地来源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分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开发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转让项目开发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商必须符合转让条件。(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重新发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经审查批准,重新交付转让金后才能转让的国有回收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党政机关、公益事业单位转让土地必须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三)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形式。(四)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的是房地产可以转让的条件,但转让时,除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外,还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转让才告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进行户籍登记。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后30天内,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转让备案手续。(五)房地产开发商在完全了解税费交付情况后,承诺承担转让时税费的土地使用权人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等规定费用,转让人应明确自己依法缴纳的税费,以免因没有相关知识而承担额外费用,甚至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