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为什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021-10-28
检验记录制度是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可追溯体系的具体手段。一方面有利于食品的可追溯性,保证持续的监管链,另一方面也能保护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的权益。《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溯源。如何追溯食物,记录相应的信息,是必不可少的措施。首先,在采购索证方面。在采购食品生产企业时,应到许可证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经理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为了追溯,需要检查证件。购买生猪肉时,应检查是否是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检查检疫证明;购买其他肉类时,还应检查检疫证明。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肉类。从固定供应商或供应基地购买食品的,应当索取并保留供应基地或者供应商的资质证书,供应商或者供应基地应当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第二,在采购验收方面,应有专人负责验收。原则上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不符合标准的食品不得采购;第三,在台账记录方面,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采购日期、供应商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以保证快速追溯到源头和具体责任人。《食品安全法》规定,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对于一些没有保质期要求的产品,如葡萄酒,规定保质期不得少于两年。如果食品生产者不认真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制度,购买不符合本法及相关规定要求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出现问题后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规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文第十二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