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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 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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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认定工伤的情形作了严格的限定。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两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而且本身不负主要责任的这一种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此类情形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上班途中遭遇抢劫致伤,显然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所遭受的意外,而且也不属于交通事故伤害,被抢劫致伤完全属于意外伤害,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职工上班路上被其他人行人碰撞导致受伤,显然不属于这两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要正确理解“上下班途中”这个概念,除了要考虑职工住址与单位之间的距离外,还应适当考虑道路的畅通情况、天气因素和代步工具的种类等。一般情况下,以保证职工能够顺利安全到达目的地为基点,如果职工没有走最直接、最通达的路线上下班,而是绕道上下班,这时就应当充分考虑这种绕道是否合理。如果绕道理由正当,那么,绕道也可视为上下班的必要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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