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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单位经营不善而逃离工厂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2022-01-21
若有人单位未告知劳动者工作环境、未提供劳动保护,只针对一两个人的停工、无正当理由的降低工资、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不安排工作,员工可以以此提出离职,要求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抛弃工厂逃跑,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属于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应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经济补偿金给员工。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到时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应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之前的工作年限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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