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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对公租房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就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公租房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
1、户口限制标准:申请人在市区实际居住,并且具有当地户籍满一年的人员。 2、无计划生育超生现象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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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办理的多个相关案件经验来看,你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刚开始的租赁合同没签订好,一个是合同期限太短,如果你的商铺是有转让费的,就更不划算。二是没有约定好续签条件,导致高额喝茶费。三是没有约定租金上涨率。现在的情形是你完全处于劣势,只能和房东好好商谈,但是是有谈判技巧的,要么就走人,但可能很痛苦。
你是出租人,你当然有权利决定是否继续出租,况且租期已到,如果你真想停止租赁,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承租人退房走人;如果你想和他签订一个协议,也是可以的。(你们以前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了,你现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只要在协议中说明,这是附条件租赁合同,双方商定在动迁通知到达之日或者动迁令上写的日期开始,租赁合同停止。协议中还应该说明,承租人不享有任何拆迁补偿,出租人也不给与承租人任何补偿。而且,租赁合同终止之前的租金,承租人还得照付。
公租房换租条件是: (一)租赁期间,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可以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 (二)租赁期间,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 (三)换租户型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租户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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