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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
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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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二)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注意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范围。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时,应当登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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