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在签署合同时,当然大部分都是奔着利益签署的,可得利益就是其中一种,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是按照合约合法的利益。那么...
1、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是没有一定的标准,可在合同中对赔偿的范围作出约定,比如差价、利息、差旅费、、诉讼费用等。2、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按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而产生的赔偿损失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对方当事人因信赖合同有效而遭受的损失。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范围包括三个方面:其 一,缔约费用,即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其 二,履行费用,包括为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和实际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其 三,合理的间接损失,如由于信赖所订立的合同有效从而丧失了与他人订立有效合同的机会而产生的损失。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与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前者仅限于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当事人因信赖合同有效和对方将履行合同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后者为期待利益的损失,即当事人通过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原则上而言,信赖利益的赔偿不能超过期待利益。
合同违约的赔偿损失费是,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损失费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订立合同时违约方不能预计到的可能会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损失赔偿额=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可预见规则的限制。实际损失是指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现有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和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可得利益损失又称作履行利益损失,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的情形下,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损失。在实践中,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不易确定或者无法确定时,可以采取反推的方法,将违约方所获得的利润,视为债权人的损失。违约后以可得利益损失计算通常运用四个规则,即《》第113条规定的可预见规则、119条规定的减损规则、与有过失规则以及损益相抵规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