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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
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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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4、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房地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6、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房地产商只有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合法的利用土地,在所有权土地上进行房产的开发。各位置业者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以房地产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当日开始计算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个人或者集体首次以有偿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入和处置权。二是限制和调整土地所有者和用户的权利。
未取得土地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无效。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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