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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发放标准发放时间120元/月(室内高温作业)180元/月(室外高温作业)6月-8月1.5元/小时(室外)5月21日-8月31日1元/小时...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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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定的高温补贴费是根据实际地区的温度情况进行的,每个地区的实际天气情况都会影响高温补贴费的发放和标准的制定。为了更好地管理我国高温费的发放,国家制定了相应的高温费补贴标准。大家一起来看看下面。一、我国高温补贴标准-40℃停止露天作业:新方法明确,高温天气是指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站向公众公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当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气象台发布的预报温度调整作业时间。二、我国高温补贴标准——孕妇高温禁止露天作业: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妇和未成年人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和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我国高温补贴标准——超过35℃的室外作业享受高温津贴: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四、高温津贴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要的药品,不得发放资金代替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抵消高温津贴,最大限度地保证高温津贴在高温劳动者中的有效使用。5、我国高温补贴标准——中暑诊断为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工人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而中暑,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及物动词我国高温补贴标准-各地区高温补贴标准:广东、重庆、福建最长5个月,江苏率先调至每月200元。今年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户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从160元调至200元,每年按4个月计发。
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是2012年6月份发布并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而高温津贴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由省级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因此各地在标准方面存在着差异。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仲裁。此外,我省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每人每月200元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是每年5月至9月份。 同时,用人单位还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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