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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
首先,开发商要是交经过验收合格的房子,要向你们出示五证两书一表,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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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应依约承担违约责任房屋质量问题无疑是购房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比如地板漏水、墙壁严重开裂等等。但问题是,很多房子刚交付的时候,并没有裂缝,即使有也往往已被全都抹平,数月甚至一两年后才会慢慢显现,但到时候,权责在谁、如何维修、费用如何收取等问题就难以分清。 1、申请鉴定房屋质量。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应遵循和适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该条例第32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申请鉴定单位鉴定房屋质量,如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出售方构成根本违约,购房合同应该解除,出售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只是存在房屋质量瑕疵,出售方不构成根本违约,购房合同不应解除。2、售房方对房屋质量瑕疵有维修之附随义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对于房屋质量瑕疵,售房方有维修之附随义务,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修期内如出现房屋漏水、墙体渗水、线路故障、上下水管道阻塞等非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己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直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开发商不得向业主另行收费,由于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开发商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是协助义务。因此,房屋买受人是申办房产证的法定义务人,开发商负有协助的义务。所以说,办理房产证并不是开发商的必然义务,法律规定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时承担的是协助义务。但是,如果购房合同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那么开发商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你是可以要求开发商将这样的垃圾工程的房子退了,或是要求开发商安排施工单位检查重先修补然后要经检测部门重先验收合格,并且给予经济补偿,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重罚,外墙砖正常不会有这样现象的,可能是墙砖劣质或施工技术不当造成的,先后重庆和深圳有个别工程有这样先例媒体都己爆光,并对相应单位和个人给予重罚以及责任的追究,相信你的房产商会认真协调好你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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