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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说明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
商标异议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认为违反本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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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标异议的方式: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局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自公告期满之日起日起12个月内是否准予注册,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拟写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件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使相关当事人有机会主张自己的权利。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一、办理途径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二、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5.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4.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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