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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欺诈案例

2024-11-10
黄某是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板桥村雅东村民小组的一位成员。自1998年7月份起,他开始担任板桥村党支部书记的重要职务,后来还当选了村委会主任。在2009年5月份,政府为了修建高速公路,设立了一个征地工作指挥部,并成立了七个工作小组。黄某被抽调到第三工作组,负责协助政府的工作人员去核实、指认以及丈量需要被征收的土地和附属物。 在整个征地过程中,有些农户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这种情况下,黄某作为板桥村的主任,对村子里的情况非常了解。因此,第三工作组的工作人员主要依靠黄某来解释说明,再由生产队的队长确认,这样就能顺利完成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登记。 当涉及到黄某自己在“长田尾大岭”开垦种植的那块土地时,黄某明确表示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他们雅东小组,也就是他个人的承包地。当时在场的还有生产队的其他干部和被征收土地的农户,都纷纷为黄某做了证明。 第三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就按照程序,把黄某的坡地和水田的征地资料给登记下来了。 根据这些资料,黄某成功申请领取了青苗补偿费9583.36元,并向土地征收部门申请领取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计155850.39元。 不久之后,这件事情就被曝光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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