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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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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予登记。
拆迁安置选房证不能质押。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质押的对象只能是动产或者权利,且必须是法定的标的物才能质押,例如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 【相关延伸】 问:拆迁安置房可以抵押吗? 答: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其是否取得了产权证。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并且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拆迁安置房有产权,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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