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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一的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
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如下: 1、父母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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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就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具体方式应该由双方协商决定,包括见面和交往等。探望权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享有的正当权利,如果对方无故阻碍其探望孩子,其可以申请仲裁乃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你要先取得证据,如果像你说的这样,是可以起诉中止探视权的。至于对你家庭的骚扰可以打110报警,严重的话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你孩子是否已经10岁以上,是的话孩子的意见也很重要。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具体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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