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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婚后所存,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因此,可以先折...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110ask.com 一、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我国自实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以来,改变了住房实物福利的分配方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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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一般采取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在工作时由个人和单位共缴纳的一种福利性财产,其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
离婚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时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作为储蓄,它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在分割住房公积金时要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 因住房公积金具有的特有属性,尤其是其不以现金形式存在,而且规定了提取时的限制,使分割住房公积金在实践操作上存在着一些问题。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于以下情形: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由于住房公积金非现金性和提出的限制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上述法定事由的出现,公积金所有权人是没有理由将住房公积金从其帐户中提出,也就是说资金无法变现,这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抗辩方拒绝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一个理由。 【住房公积金分割方式】上海婚姻律师认为,可以通过其它货币或财产补偿等方式予以分割。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鉴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分割为佳。 延伸阅读: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要明确公积金一般不能提取。除非员工退休或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法定理由中没有离婚。虽然公积金是员工在工作中由个人和单位缴纳的福利财产,但它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折价补偿的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点:1。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公积金账户剩余的总资金,金额较高的一方通过折扣给予金额较低的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获得的公积金金额相当。2、一方拥有公积金的,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可以直接半分。通常,有公积金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另外,在分割公积金时,不一定要采用折价方式,也有过在能够提取公积金时,直接支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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