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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盖章时必须只能用发票专用章,不能使用财务章代替,也不能和财务章同时使用。 ②盖章时只要加盖发票联和抵扣联,记账联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普通发票只要盖发票联,专票需要盖发票联和记账联两联)。发票专用章必须盖在发票的右下角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盖章要求如下: 增值税第 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且要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①盖章时必须只能用发票专用章,不能使用财务章代替,也不能和财务章同时使用。 ②盖章时只要加盖发票联和抵扣联,记账联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普通发票只要盖发票联,专票需要盖发票联和记账联两联)。发票专用章必须盖在发票的右下角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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