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盖章要求如下: 增值税第 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且要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
印章要求如下:增值税第1、2联(即发票联合会和扣除联合会)应加盖印章,并加盖发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指发票单位和个人在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简洁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乘客的凭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3联,分别为: 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3、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发行收据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一次按照规定发行,按下收据专用印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不论是定额发票而是不定额发票,都需要由开具单位加盖发票专用章,未盖章的发票无效,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和记账依据使用。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9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1,447人已浏览
8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