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三人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他不需要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加合同的订立,但却可以依据合同享有接受债务人的履行的权利。这...
第三人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他不需要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加合同的订立,但却可以依据合同享有接受债务人的履行的权利。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三人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他不需要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加合同的订立,但却可以依据合同享有接受债务人的履行的权利。这是与一般合同的最大区别第三人享有的利益在合同中的体现是多方面的,这种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不能为其设定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一般原理,未经任何其他人同意,都不应为他人设定义务,否则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这类合同应归于无效合同。当然,也不是绝对的,第三人虽然没有设定约定的义务,但存在法定的义务,第三人应尽债权人所应尽的附随义务。这种合同的订立,事先不需要通知或者征得第三人的同意。合同一经成立生效,第三人如果不拒绝就可以享受权利。
居间合同这样履约: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居间合同履行的认定: 1、中介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中介标的时,以标的履行地或者所在地为中介合同履行地。中介结果是委托人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即中介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指向标的全面实际履行。中介结果的实现可视为中介合同的履行,中介标的的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可视为中介合同的履行地; 2、中介合同目标指向的结果不明确的,以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中介合同履行地; 3、中介合同履行地应根据中介合同义务履行的特点和协议内容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