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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自己经营或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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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客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2.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3.主观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4.客观要件。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1)利用职务便利,即利用了自己经营管理的职权或者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也可以既为自己经营又为他人经营,具备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3)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 (4)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否则,虽有经营行为,但没有获取非法的利益,或者虽然获取了非法利益,但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亦不能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或为他人所经营的业务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为了非法谋取利益,仍然进行经营。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1)利用职务便利,即利用了自己经营管理的职权或者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也可以既为自己经营又为他人经营,具备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3)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 (4)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否则,虽有经营行为,但没有获取非法的利益,或者虽然获取了非法利益,但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亦不能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或为他人所经营的业务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为了非法谋取利益,仍然进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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