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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以下标准来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不...
在工作中,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怎样的?在劳动合同法中,如何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下为大家整理了工作时间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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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未休公司补偿,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第十一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 1.75天)进行折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以下标准来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不补休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日常工作日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员工享受年休假是员工的权利,如果单位领导不准假,那么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年休假时间内的加班费,按照休息日加班计算。如果没有批准年休假,也没有工资补偿就可以向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了。 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于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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