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针对全日制职工的平时工资倍数来算的,是没有的。...
只要有证据,可以要求加班报酬及经济补偿。根据《》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公司行为属于违法行为!1、加班费需要支付;如果生活费是支付你们的住宿费,可能需要扣除;2、劳动合同必须双方都分别持有;3、不能扣押任何证件;4、不能收取任何押金;5、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每月150元,发放期间为6-10月份。6、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就上述违法行为作出补偿或赔偿。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加班费主张很有难度的。 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电话免费咨询。 如果你在余杭区,你的情况可以申请余杭区政府的司法法律援助的, 我可以免费为你申请这个援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4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