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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妇女户籍未迁出,集体征地有补偿。未迁出已婚妇女户籍的,仍有原户籍所在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
(1)依据《法》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被征地农民同意统一安置(含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的,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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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嫁出去户口没迁,能享受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金是国家征收土地后给予的经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金是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应由全体成员共享。
为了方便生产和生活,妇女嫁入方所在村要优先解决其土地承包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妇女娘家所在村不得强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对于在开展延包工作之前嫁入的妇女,当地在开展延包时应分给嫁入妇女承包地。对于妇女嫁入时已经完成延包工作的,如当地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办法,应在"小调整"时统筹解决;如当地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地办法,则出嫁妇女原籍的承包土地应予保留。不管采取什么办法,都要确保农村出嫁妇女有一份承包土地。有女无儿,儿子没有赡养能力或女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家庭,男到女家生产和生活的,应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1、迁出农村户口工作人员,没有享受集体征收土地款的分配资格。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迁出农村户口工作人员,已经没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参与集体征收土地款的分配。3、确定一个人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首要的因素是户口。既然户口已经迁出,那就不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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