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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生产和生活,妇女嫁入方所在村要优先解决其土地承包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妇女娘家所在村不得强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对于在开展延包工作...
孩子的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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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这样的公司是有胜算的,具体的收费需要我们双方来协商的。一般来说,嫁出去的女儿之所以把地收走,是因为大部分出嫁女子的户籍被迁入男方家,分地也是在男方家分的。你的户口没迁走,他们无权收走你的地。你老公属于入赘你们家,户口在你们那,就应该按你们村的标准来分地、分房、进行补偿。你们的儿子自然也有相同的待遇。你们村干的做法可能是不懂法造成的,他们现在可能是抱着旧思想来处理这件事,并不懂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但是也有可能他们是故意的。
女儿嫁出后,在承包地的期限内,户口虽然已转走,但是,女儿原有的土地仍然还是归女儿继续拥有,任何人都不能收回或强占。
如果你出嫁后,户口没有迁移走,你就还属于该村集体的成员,村集体是无权收回承包土地的。即使你将户口迁移走,但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土地,村集体也无权收回承包土地,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向级别人民政府投诉,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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