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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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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等于(((经济补偿金总收入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减去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减去个人所得税扣除额5000元)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额)乘以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级数。
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除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人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除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日)文件规定,个人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休费、配置费等收入必须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使用者发行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收入),按照当地劳动所得税的1、国家所得税的平均工资9倍以获得的国家所得税一次可以看作是几个月的工资、工资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间内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数按实际工作年数计算,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补偿收入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收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3、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布破产,企业员工从该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除个人所得税4、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后再次工作。被雇用的,个人支付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补偿和合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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