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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学区房定金能否退还成焦点

2024-11-17
如果您在购房过程中遭受不公或困扰,我们可以提供以下解决途径供您参考:首先,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投诉,以便相关机构对事件展开调查和处理。 如果有大量业主面临相同问题,您可以联合其他业主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搜集相关证据资料并起诉。 您还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代理您的案件,运用法律知识和经验争取合法权益。最后,我们建议您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如论坛、报纸、电视等,将您所遇到的问题及诉求公之于众,以此在社会层面上形成对开发商的压力,促使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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