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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
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在上海市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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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法》第十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五)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外地户籍上海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外地户籍在申领失业金待遇时,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地,转移同时会将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转移,具体转移手续,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就近的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咨询办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金于次月15日左右发放至事业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原因。
领取上海失业金的条件是: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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