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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上海就业并且符合上海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失业金领取的条件,如下: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地经营机构发行的证明资料向转移地经营机构领取失业保险费。即你应该到你工作的地方的社保局开具好失业保险关系迁出证明材料,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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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不管是户口还是外地户口,不管是农民还是居民都可以在领失业金(也可回户口所在地领),当然前提是交了保险,而且不是自己辞职,单位人事一般在员工离职后7天内办好相关手续,本人凭私章、身份证、暂住证等去失业办领就可以了。当然户口是农民的是一次性领,居民就要每个月10号、11号去报到然后才可以拿钱(会发张银行卡,每月打入帐号)。当然这个钱以后还是可以拿的,那就是重新就业再失业的时候,就可以拿了(失业金不拿是可以累计的,越到后面钱越多,当然物价也在上涨)
市经营机构进行审查办理转移手续,向失业者发行失业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证明书,提交失业者本人,同时按规定发行失业保险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和职业训练、职业介绍补助金等失业保险费与失业保险关系相应转移,失业者返回原籍失业保险经营机构领取失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者跨统一地区转入的,由市级经营机构统一办理转入手续。市级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提供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转入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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