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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区物业空置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后果是什么?管理费标准是什么

2022-02-27
我在南京某一小区购置住房一套,但由于诸多原因暂时没有入主。但是小区的物业管理仍然向我收取物业管理费,而且数目不少。请问小区物业这样的做法有道理吗?我应该不应该交纳管理费呢?如果真的要交纳管理费,管理费的数目应该是全额还是适当的减少?解答人:社区会员不导体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空置的(连续六个月以上),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备案,业主应按公共服务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所以小区物业让你交费是应该的。在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方面,公共服务收费是针对于小区内公共部分的管理服务来进行收费的,例如绿化、清洁、保安等,这部分服务费用是由小区全体业主来公摊的,所以,虽然你没有入住,但是你仍应承担这项义务。另外,根据规定,如果你长期或者准备(六个月以上)不入住的,应当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备案,要不然,物业管理处向你收取全额费用也是说得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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