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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
单位不让职工上班,只要按时足额的支付其工资就是不违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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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请病假时,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病假工资,员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依然未能解决问题的,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后如还未能解决问题,自行或委托律师提起劳动诉讼维权。
事业单位的合同工是享受单位福利和社会保险的待遇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事业单位是否扣除工资,取决于具体情况。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事假没有国家规定,各省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各省对事假期间工资的一般规定如下:1。工作人员每年请事假不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不超过15天(不含公共假日,下同)的,原工资按原工资发放。2、工作人员每年请事假20天以上或一次性事假15天以上的,工资按基本工资70天%计发。3、员工请事假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天计算%计算和发送。4、员工年度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止发放全部工资。5、员工未请假离职或者未续假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旷工6天以下的,扣除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当月全部工资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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