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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
超过工伤认定时限,不能主张工伤赔付,但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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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申请的伤者根据自己的情况,到医院作出病情鉴定后,直接到劳动监察处申报,有关部门将按照伤者的情况,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到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按照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规定,公民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法律诉讼时效为一年,因此,我国工伤认定时效也规定为一年。提出工伤认定的时效超过了规定的管理时效,所以无论劳动行政部门还是司法部门都将不予受理。但是,如当事人自事故发生至超出时效期的时间段内,无间断的进行其权利的主张,相关的证据、现有证据也不能证实是劳动者主动故意或过失大意错过申请时效。 为了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充分的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伤亡职工认定未丧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劳动者,不能主张工伤赔付,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赔付。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成因及法律后果 (一)成因 1、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当地工伤社会保险,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障部门也不会承担工伤职工的相关费用,反而会对用人单位带来消极后果,即工伤事故的频繁而被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及依法由自己承担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所以能瞒则瞒,一来可以避免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罚,二来还会少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工作人员)考虑其自身利益或上级工会组织不知情(或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而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不知道工伤申请时限或者即使知道但由于用人单位不配合而无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的申请材料。 4、伤者不知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与用人单位私了后反悔。 5、因第三人(包括交通事故引起的)原因致职工伤害而使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忽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法律后果: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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