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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夫妻之间房产的规定如下:A、婚前买房:1、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只登记在一...
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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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共同名下的财产,在房屋出售时,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由于是夫妻关系,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那么房产共有人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即买方。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据我所知,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标注了“单独所有”的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
1,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买卖合同上应当由两个产权人分别签字,合同才为有效合同。 2,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的情况包括: (1)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 (2)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时,合同有效。 (3)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出售房产时未取得另一产权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另一产权人事后追认同意的,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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