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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是不可以裁孕妇的,如果公司裁员孕妇赔偿标准要根据孕妇是否愿意解除劳动合同,愿意的话会有经济赔付,不愿意的话,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
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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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不可以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你可以享受产前15天,产后75天的产假,生育小孩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可以请求: 1、支付产期一个月的产假工资; 2、本人依法享有一年的哺乳期,扣除小孩出生后但属产期的3个月,尚余9个月,本人产后未上班系公司过错所致,该过错行为导致本人没有经济来源,成为无业人员,该公司依法应向本人按一定比例支付哺乳期相应的报酬. 3、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本人孕产期间,非法辞退本人,侵犯了本人的三期权利,其辞退行为应认定为非法行为,依法应向本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因本人在贵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不满三年半,同时,公司还应向本人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4、支付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而产生的生育费用; 5、承担仲裁处理费和诉讼费。你的要求合法,建议不有律师帮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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