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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 根据你的陈述,该房屋系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如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该房屋系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婚后共同还贷;如在...
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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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认为该房产尽管男方父母出首付款,但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仅支付首付款,而不是全款,剩余大部分房款由你们夫妻共同偿还,同时该房屋登记在你先生名下,此种情况下所有权为你和你先生,同时该房屋又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的首付款可以认定向你们的借款或赠与。 2、明确赠与一方:法律上一般要求书面的 3、尽管房产证只有你先生一个人的名字,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先生不可以随便处置买卖房屋,买卖处置房屋必须取得你的同意
1、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新房是否登记有女方的名字,对房子的分配有直接影响,如有名字,一般视为一人一半,如无,双方共同还贷时,女方可以享受还贷部分对应的市场价格。 2、女儿的权利:男方所里字据视为赠予,赠予是需要标的物交付才生效的,也就是说,赠予的房屋未实际登记至女儿名下或未实际交付于女儿居住,赠予不生效。本案中,女儿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
男方可以要求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结婚后,由男方父母出首付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应视为只对女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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