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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地区的工伤补偿标准跟工伤职工的工伤等级、年龄、本人工资相挂钩。因你提供的信息不全,暂无法作出判断。2、如单位不愿申报工伤,建议工伤职...
整个苏州地区关于工伤赔偿一直有法律规定,不存在你公司所说的政策没下来的情况,一般来说,公司借口政策没下来都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如果公司久拖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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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可以获得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费由单位支付有工伤保险的有保险基金支付 在医疗期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即在治疗期间单位仍要向你支付工资 单位还应当向你支付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70%该单位出差补助)护理费等 等到你合同到期或者在合同期内主动辞职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笔钱越年轻拿的越多 19岁以下可以拿5w左右 20-30约4w 30-40约3w 和你这个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一级伤残的赔偿有两块,一块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24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基金支付。另一块是“每月伤残津贴”,由工伤基金每月支付本人工资的90%。 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还可由工伤基金支付相应的护理费。标准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工伤赔偿的大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苏州地区平均年龄81.5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年龄)*伤残等级系数*4802,说明年龄越小赔的越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是年龄越小赔的越多,如常见的九级伤残,20岁以下12个月*4802,20~30岁赔10个月*4802, 30~40岁赔8个月*4802, 注明:4802元是2012年苏州地区的平均工资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领取丧葬助金、供养亲属抚衅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衅金----按照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亲属的抚衅金之和不得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额。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自死亡当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死亡的次月起支付。四、本人工资,为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个月的以用人单位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本人工资高于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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