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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绿色建筑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实施。...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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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来访人中的下列行为之一的,接待人员可视情节轻重进行劝阻、批评、,请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训诫、制止,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不按规定到指定场所上访,干扰社会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的;(二)同一地区、反映同一问题的来访人数超过5人的;(三)反映的问题已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作了处理,仍提出无理要求,经耐心说服教育无效,长期在部信访室纠缠取闹的;(四)反映的问题按有关政策、法规不应解决,但仍坚持无理要求,长期在部信访室纠缠取闹,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五)在来访人中串联闹事,拦截、纠缠领导的;(六)扬言爆炸、杀人、自杀,企图制造事端,铤而走险的;(七)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各种器械到接待场所或者机关办公区的;(八)对接待人员进行纠缠、侮辱、殴打、威胁的;(九)破坏接待室办公设施以及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十)其他严重影响办公秩序行为的。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实施生态控制线规划的情况;(二)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四)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五)森林、海洋、湿地、溪流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情况;(六)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七)环境基础设施以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平与清洁能源所占比重;(九)碳排放总量控制及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
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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