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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的规定,因此,晚育津贴已经不存在。晚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休假方每月的社保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休假方每...
目前我国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的规定,因此,晚育津贴已经不存在。晚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休假方每月的社保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休假方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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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的规定,因此,晚育津贴已经不存在。晚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休假方每月的社保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休假方每月的社保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晚婚年龄为女23周岁,男25周岁,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 晚婚年龄为女23周岁,男25周岁,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假为30天,可以由男方休也可以由女方休。谁休谁享受晚育津贴。 若仅从津贴数额考虑,如果男方的社保缴费基数高于女方的社保缴费基数,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比女方享受更为合适。北京的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即可。【注意:表中产假天数不包含晚育假的30天,产假总天数包含晚育假的30天】 晚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一)晚育津贴即年满24周岁的已婚妇女,为初育的条件可以领取,男女双方选择一方领取。 (二)员工申领晚育津贴必须满足产前连续缴纳9个月生育保险的条件,如未能满足这个条件,可在生产后(不含生产月)从次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后再提交资料申请 (三)申请生育/晚育津贴需要的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XX市生育服务证》或《XX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复印件) 5、《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2份,需男女双方单位加盖人事章)如果有一方没有工作就只需要一份 其中最重要的是这个:《XX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下面就来说说这个联系单如何办理。
生育津贴与晚育津贴不是一回事,符合国家晚育政策的,就可以申请晚育津贴,是1个月,但是,夫妻双方只能1份,不能有两份的生育津贴是参保女职工法定产假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已经支付了工资,就可以不支付生育津贴(扣了),除非生育津贴比工资多,那么单位需要补差
生育津贴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生育津贴仅指产假期间的工资,正常产假90天,难产+15天,……;晚育津贴是指符合晚育条件后的奖励工资(也就是说,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晚育津贴的),通常为1个月;而我们经办时有时也统称生育津贴,其实就是广义的了,生育津贴申领单上是包括如上两项全部在内了。这就是问题的解答,若对于生育津贴晚育津贴有什么不同还有不明,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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