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化妆品标识未依法标注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或者生产者名称、地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属于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未按规定标注净含量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
化妆品标识不得与化妆品包装物(容器)分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2人已浏览
6,299人已浏览
2,092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