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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南京公积金按月还贷的申请条件: 1.符合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的提取条件; 2.所归还的商业房贷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所办理的,且贷款本息尚...
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醒:10月29日至31日将进行系统实际业务内部验证运行,在此期间各承办银行及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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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贷行受理接受手续 1.电话联系贷款所在的商业银行财务或客户经理, 2.提供需要你们二口子的身份证号码和还款银行卡号。 3.第二天可以去取《公积金逐月还商贷受理单》
1.逐月还贷能利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来还款,但职工公积金账户内必须保留公积金月缴额的12倍余额,并且在整个还贷期间,还款计划不变,所需偿还的利息也没有减少,因此,逐月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如刚参加工作且感觉月供压力较大的年轻职工。 2.逐年还贷抵偿的是贷款本金,减少了今后的贷款利息支出,加快了还贷的速度,因此,逐年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的职工。如收入比较稳定且感觉还贷压力较轻的职工。 3.如果仅从省钱的角度看,逐年提取还贷更省钱。因为,逐月还贷所提取的公积金,归还的是每个月应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剩下的未还本金将继续计算利息;而逐年提取还贷则是提前归还了一部分贷款本金,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提前归还的这部分本金的利息就不用还了,从而减少贷款利息的支出。 总结,对于需要各个月分担还贷负担的人,如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可考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而工作多年、收入稳定的人不妨考虑逐年还贷,能少交贷款利息。建议市民在办理前要仔细阅读条款,对协议内容不清楚的部分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咨询。
根据南京的相关政策规定,南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4、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7、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8、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9、具有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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