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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受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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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会出现下列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订的,补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不签订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不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每月的双倍工资不得超过十一个月。
下面是对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的规定: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发生工伤,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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