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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购买的?产权人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 如果是婚后购买,或登记在两人名下的话,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有...
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房屋增值部分可以归为投资生产经营的收益,在婚后取得的投资生产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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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按揭房屋由于房价升值所产生的利益,法律上称为“孳息”,它的归属如何确定,首先,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按揭房屋为一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产生的孳息当然应归一方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房产增值装修费的分割方法是: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款项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房款,但是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其处理方式同上一种情形。
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值,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问题,解释三作出以下具体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时婚前贷款房产如何分割”、“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处理”问题的解释。现实生活中,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对贷款房屋的产权存在很大争议。现在从立法上明确了房屋的产权归属后,焦点主要转化为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问题。由于法律只是给出原则性规定,因而关于补偿的实务操作还是比较困难。所以,当您面临此类问题和困惑时,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咨询,让他们为您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方法,及时有效地处理好房产增值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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