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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
怀孕了就被辞退了,职工可以要求用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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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其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企业的规章制度,虽然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但因违反法律,也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怀孕的劳动者属于一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严格规定女职工是享有产假的,公司这样做可能是因为你要请产假,他不想支配你工资而已,可以去劳动局告他的: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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