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它的职责是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它的职责是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会保险的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你将为维权行动付出沉痛的代价,遇上这样的老板是你的悲哀,我相信全国的大部分给私企打工的劳动者都在这种悲哀中,劳动监察部门没有监察力度,虽然由劳动监察大队,但那些部门都是为了解决公务员子女的就业问题而设立的就业机构,基本上没有作为,当然这并不是说问题解决不了,我的意思是个人维权是一个长期持久的战争,没有长时间的等待,解决问题的结果是不会有的,即使是你有绝对的理由、实事、根据。 你再跟你的老板进行抗争,对于他来说你的维权行为是在和他抢钱,你维权的成功就意味着你要重新找工作,你很有勇气。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1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