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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由的规定,有关土地承包的纠纷包括: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3)土地承...
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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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范围 1、承包合同纠纷; 2、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3、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4、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5、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这也是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平潭的规定。
土地合同纠纷就怎样引起的?一般来说土地纠纷是由下面两种原因引起的:1、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制”,即“责任田和口粮田”区分承包制度,导致村民要求及时收回责任田并按照家庭联产方式重新分配,而原来的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 2、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对土地承包不依法进行管理;很多土地荒废多年,没有积极的纳入正规管理;土地开发过程中没有认真核实所有权;层层转包渔利现象大量发生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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