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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因公受伤而公司不给报,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已经认定结束了,劳动者维权的方式有以下四种方法: 1、如果员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该案的处理需要经过一下几个步骤: 1、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受伤的证据,填写工伤认定书; 2、材料齐全劳动局会当场受理,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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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医疗待遇(1)员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在工作中受伤的医疗,包括旧伤复发医疗,必要的诊察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和医疗旅费,都由单位行政负担。住院期间按规定标准支出的伙食费,由本人承担1/3,单位承担2/3。医疗时间到医疗结束为止。(2)企业员工因工伤一般在本部门诊所、员工医院或指定医院无法治疗的情况下,所属部门的行政必须转送其他医院或地方治疗。员工在国外接受治疗,仍享受免费医疗待遇,就诊旅费由公司清算。由于医院床位的限制,如果不能立即住院,所需的住宿费用可以根据公务出差标准由公司清算。行政事业单位员工的这笔费用,可按企业规定由公司清算。(3)职工患职业病由当地职业病防治单位或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治疗诊断和定期复查,如需转院就诊,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复查所需费用,均由单位清算。(4)员工因工伤停止医疗期间,按原标准工资支付,直到医疗结束。2、残疾待遇(1)企业员工因工伤医疗结束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估残疾,根据失去劳动力的程度享受不同的残疾待遇:完全失去劳动力的,按现行方法实行退休制度。其中,全部残疾,饮食起居不需要人帮助的,每月支付本人标准工资的80%的全部残疾,饮食起居需要人帮助的,每月支付本人标准工资的90%,支付一定的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原单位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原标准工资降低时,发给因工残废补助金。其中降低11~20%者补助10%;降低21~0%者补助 20%;降低 30%以上者补助 30%。在后来实际执行中,一般不降低工资,如果工伤职工调做轻便工作后未降低原来工资的,不再发给因工残废补助金。因工残废补助金不能由于本人技术提高,工资晋级而冲减,调动工作后,调入单位应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继续发给。企业因工人受伤的员工因犯罪被解雇后,原伤未愈或旧伤复发的,原公司应给予治疗,治疗期间本人生活困难的,可适当补助。
首先要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 1、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发的上岗证、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识别卡、证人证言、录音、员工手册等等之类的东西,都可以证明你是公司员工。 3、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可自受伤之日起30日后,1年之日自行申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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