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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市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绿线由XX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公布,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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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绿化配套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绿化配套工程确因情况特殊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度推迟,但不得晚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坏城市树木及其绿化设施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对违反第(一)、(二)项规定的,可视情节轻重处5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第(三)、(四)、(五)、(六)项规定的,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单位和个人有绿化和保护树木花草及城市绿化设施的义务,有制止、举报损害树木花草及其化绿化设施的权利。政府应当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捐资建纪念林、种纪念树,兴建、养护城市公共绿地及其他城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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