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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
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第七条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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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单位是否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了综合计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2、没有申报的实行标准工时制。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20.83天即:[全年365天-11天法定假日-52周*2公休日]/12个月)乘以加班计算标准和加班天数
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第七条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待遇”规定,一般只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但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是可以按照三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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