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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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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认购金是可以退的。1、首先要清楚认购金的性质,认购金,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是当事人与房地产商就房屋买卖初步达成协议时的预付款。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与法律明文规定的定金不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放弃订立合同的,认购金都应予以退还。2、同时,你并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此时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对方返还该笔认购金。注意尽快行使权利,保留相关单据。
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交纳定金并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 如果交定金,控制在一千元以下,这样做一是表明诚意,二是一旦有纠纷,定金退不回来这样损失会小; 如果交了定金,写明一定时间之内(如 30天),买卖双方或者买卖双方与中介方没有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定金交给谁谁退还; 签订定金协议前一定据理力争,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写入协议或合同; 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签订认购协议。因为相对于定金协议来说,二手房的认购协议比较好改,只要购房人坚持基本都能成功。因为中介公司有几千元利润也想赚,不想让这笔钱跑掉,因此会在协议的内容上让步。购房人正可以抓住中介公司想赚钱的弱点,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协议。
签订了认购书,交了定金,不想买是不能要求退还定金的,购房人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因为认购书就是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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