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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两个月就离职,我个人主要以下几点: 1.身为行政主管,下对接分公司,上对接总部,我夹心在中间,很多时候,下面有问题,我这边不能拍板定夺,还得去沟通总部,由总部定夺,个人感觉在沟通时效上很浪费时间,每天更多的时间就消耗在传上回下的状态。 2.经常各种PPT报告汇报工作,日常工作平时都比较忙,还要花很多时间来做PPT汇总 3.当初因为薪资比之前工作工资高,而考虑了入职。入职后,发现工作范畴仅仅是新筹分公司前期行政支持和日常分公司行政督导,每个分公司都有行政,所以觉得这样长久做下去,对于自身来说,没有任何积累,想转行入做人事。 每天都纠结在不想上班的状态,要不要如何坚持下去呢。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1、有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就有权获得工资劳动者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都要按实际工作情况计算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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